职技会字[2010]4号
关于筹备组织第九届全国技工院校
教学教研技术开发优秀成果评选活动通知
中国职协技工院校委员会成员校:
中国职协技工院校委员会已成功举办过八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学教研技术开发优秀成果评选活动(以下简称教学教研技术开发评选活动),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评选活动成为全国技工院校教研科研总结、交流的平台,成为促进教师素质提高的平台,成为检阅全国技工院校教研成果的平台。为了进一步促进教师队伍素质的提高,推动各成员校之间的经济技术协作和优秀成果交流,促进优秀成果迅速转化成推动各校教学、生产的巨大力量,根据中国职协技校委员会2010年工作计划,技校委员会将委托校际协作部筹备举行第九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学教研技术开发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教学教研技术开发成果主要包括各校研制开发的教学仪器、设备、软件以及产教结合新产品等。
(二)凡2010年前已申报过参加过教学教研技术开发评选活动的项目,都不能再参加本届评选。
(三)虽在2010年以前申报过教学教研技术开发评选活动,但此后经过较大改进,技术上又有创新的项目,可以再次参加评选。
(四)论文与教材不在此项评选范围内。
二、申报材料
各校接到通知后,积极做好项目参评准备工作,一方面加快项目开发进度,另一方面进行总结和筛选,确定准备送评项目,并认真做好下列工作:
(一)每一项目填写一份《技工院校教学教研技术开发优秀成果评比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随申请表附送该成果的详细资料、申请项目的报告、图片及有关证书等文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各校报送申请表务必加盖学校公章,以确认项目的真实性,并将这些资料邮递到指定地址。
(二)200字简要介绍该项目、并提供说明该项目的图片3-5幅,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用以制作项目展示板。
(三)每一项目制作一份介绍材料的课件(控制在5分钟以内),供评选活动期间项目申报者向评委及参会者介绍,提供评审使用。
(四)每一项目成果说明、详细报告、申报表等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供评委预审。
(五)各校送审项目预先在校内筛选,每校选送项目不得超过5个。
以上资料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30日。如报送材料寄到时超过此时间,2010年将不再受理参选。
三、评审及奖励
中国职协技校委员会拟于2010年11月下旬或12月上中旬召开评审会议,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所有送评项目逐项进行评审,由评委会评定出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项目,经公示无异议,秘书处审批后在年会上颁发获奖证书,进行表彰奖励。
凡有送选项目的技工院校,届时均可派人员出席并作项目介绍和交流。评审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相关要求
希望技工院校委员会各成员校踊跃参加成果评选活动。技工院校委员会各副主任委员校和校际协作部委员院校单位积极带头参加本次活动,并督促和帮助所在地区周边院校参加,以保证此次活动获得圆满成功。
五、联系方式
(一)各院校可将参评项目的相关书面材料,以及电子邮件直接报送技工院校技校委员会校际协作部。
(二)中国职协技校委员会校际协作部联系方式:
1.报送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大道大冲广场北侧,广东省肇庆市技师学院教研室(请注明教学教研技术开发优秀成果评选)
2.邮政编码:526040
3.联 系 人:陈 静
4.联系电话:0758—2181580(办) 13727216386
5.传真电话:0758-2850622
6.E-mail:gdzqcj@vip.sohu.com
(三)中国职协技校委员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史 君
2.联系电话:010-84201671
附件:
1.《全国技工院校教学教研技术开发优秀成果评比奖申报表》
2.《中国职协技工院校委员会教学教研技术开发优秀成果评选办法(试行)》
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
技工院校委员会
二○一○年六月十日
1.【附表】
全国技工院校教学教研技术开发优秀成果评比
申请表
成果项目名称:
项目主持单位:
项目主持人 :
申请日期 :
申报项目类型(请在下面打“√”):
A类 教学管理( ) B 类 教 学 设 备( )
C类 教学手段( ) D类 校办工厂产品类( )
技工院校教学教研技术开发优秀成果评比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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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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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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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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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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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
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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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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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项目
内容提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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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项目
主持人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专业技术职务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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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项目
主要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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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形式
及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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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项目
研究基本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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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试验
情况及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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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在本领域、
省内外、国内外
的影响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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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
推广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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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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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
评审意见 |
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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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职协技校委员
评审意见 |
主任签名并加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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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附文】
中国职协技工院校委员会教学教研技术开发
优秀成果评选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奖励和表彰取得技工教育教学教研技术开发优秀成果的集体和个人,调动广大技工院校教育工作者从事教学研究、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积极性,更好地实行“产教研”结合,根据国家《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国技工教育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技工院校教学教研技术开发成果评选范围包括:在技工教育中,具有创新性、新颖性、实用性的软件成果;在教学设备、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上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显著效果的成果,以及实行产训结合、新产品开发研制、技术革新方面的成果等。
第三条 中国职协技工学校委员会的各成员校及其教师个人,均可呈送技工院校教学教研技术开发成果项目;技校委员会校际协作部经请示秘书处同意后,可酌情受理和评选其他非协会成员校选送项目。
第四条 中国职协技工院校委员会教学教研技术开发优秀成果奖的申报、材料收集、整理分类、评审的组织等工作,由校际协作部具体负责,由技校委员会请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成果予以选评。评审计划、方案报委员会秘书处批准后实施,评审结果报委员会批准后在年会上予以公布和表彰。
第五条 教学教研技术开发优秀成果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三类奖次,根据技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其中:一等奖控制在送审评审项目总数的10%以内;二等奖控制在20%;三等奖控制在40%。
第六条 教学教研技术开发优秀成果评奖的基本条件:(一)在技工教育系统内有创新并处于领先水平,有一定的影响;(二)必须经过一年以上教学或生产实习实践检验确有推广的价值。中国职协技工学校委员会教学教研技术开发优秀成果奖各等级评选标准:
一等奖:在理论上有较大创新,在技术上、方法上和手段上有较大突破,在实践上取得明显效果,在国内或本省行业内试验中得到验证和普遍肯定;对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起到重要作用,推广价值高,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或权威鉴定机构认证技术达先进水平,具有推广价值,经济效益较好的新产品和技术革新项目。
二等奖:在理论上有独到见解,在技术、方法和手段上先进,有较强指导作用;在省(市)行业中试验被证明切实可行,并取得明显成效,促进教学质量提高,有较高推广价值;或是本单位吸收引进外界先进设计而生产的产品,具有一定推广价值和经济效益。
三等奖:在理论或技术、方法、手段上较先进,经教学试验检验可行,并取得明显成效,受师生欢迎,有一定推广价值,在本地区(市)技工院校行业内产生一定影响,对本校教学质量提高有促进作用的教学设备和产品。
优秀奖:虽未能获上述奖项,对积极参加申报的学校与个人的申报项目,可酌情给予优秀奖。
第七条 根据申报材料的内容和评选标准,专家评审组对申报材料实行定性与量化分析比较,评选出优秀项目以及等级。并将评审结果报中国职协技校委员会予以公示和审批,在下一年度的年会上予以公布。
评选基本程序:对申报成果的项目进行公开展示,并邀请申报院校派员到会进行项目的推介,让参会代表和各评审专家对各申报项目深入了解,实行民主推荐与专家评审相结合进行评选,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评选。
第八条 申报教学教研技术开发成果奖的单位和个人,应按单位或个人申请,单位实事求是认证,并报当地主管部门审核,向中国职协技校委员会推荐。每一申请项目主要参与人一般不超过5人。
第九条 申报教学教研技术开发优秀成果奖,必须填写《中国职协技校委员会教学教研技术开发优秀成果奖申请表》(见附表),并附上项目试验方案、报告、样品、实物照片、成果论文、新产品技术鉴定证书或地市级以上技术监督部门的检验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一份,由推荐单位加具意见,按程序要求申请。
第十条 中国职协技工学校委员会教学教研技术开发优秀成果奖每年评审一次。评审工作在当年7月1日起受理申请,9月30日截止受理申请,评审工作在次年年会召开前结束。
第十一条 中国职协技工学校委员会评选出的教学教研技术开发优秀成果奖,可作为单位和个人教研成果奖励和职称等评审业绩依据。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情况请及时反馈给委员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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